行棋规定
对局开始前,双方棋子在棋盘上的摆法要根据规定
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走一步。
轮到走棋的一方,将某个棋子从一个交叉点走到另一个交叉点,或者吃掉对方的棋子而占领其交叉点,都算走了一着。
双方各走一着,称为一个回合。
走一着棋时,如果己方棋子能够走到的位置有对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对方棋子吃掉而占领那个位置。
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棋例细则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可单方面长将。
凡是走子前不存在捉,而走子后造成捉的(即从没捉到捉),一律按捉处理。
凡走子后,预计下一着能在子力价值上构成得子者,均按捉处理。
凡用作为根的子捉吃对方的子,也按捉处理。
凡捉子兼具兑献。送吃,也按捉处理。
凡是原来已经捉着子的子或相关子,走动后无新的捉子行为(即从捉到捉)均捉闲着处理。
凡形式上捉子,一旦吃子立即会被对方将死者,均闲着处理。
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包括单方面长将),双方不变作和。
其他棋子和帅(将)同时捉吃对方的棋子,均按捉处理。
过河兵(卒)子力价值浮动。
发生互打时,兵(卒)叫吃子均按捉处理。
凡走子兼具多种作用,从重定性。
占据防守要点,立即形成简明和棋,附带产生的捉士。相(象),按闲处理。
胜负规则
对局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方算输,对方赢:
己方的帅(将)被对方棋子将死或吃掉。
己方无子可走(被困毙)。
己方对对方“长将”或“长捉”
己方发出认输请求;
有步时要求的,己方走棋超出步时限制。
有时间要求的,超过规定时间。
违反比赛规则。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和棋:
双方均无可能取胜的简单局势。
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符合自然限着的回合规定,即在连续60个回合中(也可根据比赛等级酌减),双方都没有吃过一个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