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
高等教育阶段:
1.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考上大学(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等同于低保、特困家庭(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特困居民证》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子女,在入学时给予不低于2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此项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 1000 元,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 20000 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