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阳中小学入学特殊情况说明:
①因旧村(社区)改造属原址新建或异地迁建的,按旧村(社区)改造规划建设协议办理。
②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③已购房且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④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经查验无房,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如因多种原因直系三代无法办理同户的,须父母提交无法办理同户原因说明及相关有效证明,经审查属实,可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接收。
⑤自2019年起申请学位的房产,除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外,单套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建设标准。
⑥同时拥有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的,依据大产权房办理入学。
⑦本次申请学位的房产信息在招生平台予以锁定,小学5年内、初中4年内不得重复申请;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⑧商业用房、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⑨监护人为1人或监护人为非适龄儿童父母的,须提供离婚证、死亡证明、销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⑩学生户籍为文庙或八仙桥派出所户籍,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薄的,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名下确无房产,按照该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不得使用租住房屋参与划片招生。
⑪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预防学生非正常流失,县域内在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家长须携带有效证明材料于8月17日-19日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服务学校开具《同意在外就读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名单由学校报学区汇总后报县教体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