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3、发放办法:按年评审按学期发放,助学金存入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4、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具体操作步骤:
(1)资助申请。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受助指标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在学校表现推选拟受资助学生,拟受资助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审核初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认真评审,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明细表》和《普通高中资助学生情况表》电子表。
(3)资格审核。学校向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上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明细表》和《普通高中资助学生情况表》电子表进行审核。
(4)反馈结果。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将审核结果向学校反馈。
(5)名单确认。学校将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反馈的结果作为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分别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6)资金发放。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审核提供的数据,将资金拨付到学校。各学校在
资助资金到账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存入受资助学生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组织学生在《普
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学生名册》上签字,并以“告知单”形式通知学生家长。
(7)上报名册。学校根据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明细表》和《普通高中资助学生情况表》,并向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上报电子表和纸质表一份。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
1、奖励对象: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2000元。
3、发放办法:按年评审发放,由学校按规定的奖励标准将奖励款发放到每位受奖励的学生手中,并组织学生签收。
5、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具体操作步骤:
(1)奖励申请。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受助指标、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等推选拟受奖励学生,拟受奖励学生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申请表》(纸质)。
(2)审核初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认真评审,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
(3)资格审核。学校向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上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1份)进行审核。
(4)反馈结果。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上报的申请奖励学生名单组织终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受奖励学生名单,并将奖励资金直接核拨至学校。
(5)资金发放。奖励资金应于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到受奖
励学生手中,并组织学生签收。奖励资金可以采用现金形式发放。
(三)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资助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3、发放办法: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发放到每位受资助的学生手中,并组织学生签收。
4、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5、具体操作步骤:
(1)资助申请。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受助指标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在学校表现推选拟受资助学生,拟受资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2)审核初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认真评审,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拟受助学生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签章确认,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3)资格审核。学校向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电子版和纸质1份)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进行
审核。
(4)资金发放。受资助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助款,若父母代领需带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贷款资格
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即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包括:
a) 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b) 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c) 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d)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e)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f)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g)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h) 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i) 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j) 其他贫困家庭。
7、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贷款简介
1、贷款用途: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2、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具体以合同为准),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利息偿还日为每年12月21日。
5、财政贴息: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部门进行补贴,毕业后为学生自付利息,按年计息收息。
(三)贷款的申请和受理
为方便贷款申请和受理,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网上贷款申请功能,由各县、区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贷款资格审查。具体申请流程请访问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学生自行进入该网站,下载学生在线操作手册,其中包括贷款申请、还款、提前还款,帐户变更等指导流程)。
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注意:学生可督促高校办理电子回执)
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
贷款受理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7月21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9月20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10月10日
(四)贷款的偿还
1、国家开发银行与支付宝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了网上还款功能,同学们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会自动免费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支付宝进行助学贷款还款是开发银行主要的还款途径,使用支付宝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安全简便。
2、提前还款:如学生要求提前还款,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开发银行在每年的1-10月份受理提前还款申请,具体还款流程请访问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
3、宽限期:学生在毕业后2年为贷款宽限期,学生在这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
支付宝网址为http://www.alipay.com/贷款学生可以在贷款申请通过后在该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卡通认证、账户充值等操作。
(五)关于诚信
1、个人信用记录
同学们,“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抹不去的污点,请同学们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
个人信用记录是笔无形的财富,除了赢得好名声外,其最大的好处是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可以用作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个人方便快捷优惠的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提供帮助。开发银行为每一位借款学生都建立了个人信用记录,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将同学们的个人信用记录定期报送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拥有个人信用记录以后,相当于建立了一个个人的信用档案,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收集在个人信用记录中,为你积累信用财富。
在同学们最困难的时候,政府和银行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同学们完成学业。同学们应该恪守诚信,在毕业后履行还款义务,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时也为个人积累信用财富。
2、中国个人征信系统
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系统。其信息包括三大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2006年1月,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范围内上线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协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对违法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只要违约学生毕业后有了工作,在银行开办了工资账户,他的信用信息就会在个人征信系统里留下记录,很容易就能被找到。另外,所有借款学生的相关信息也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中,并成为其今后办理信贷业务的重要考虑因素。
3、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①将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②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③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