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具体情况如下:
1、录取类别以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为准,各位考生报名时慎重填报,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3、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在入学时转入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签署委培协议,经所属学院审核通过,报研究院备案存档后方可不转档案。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处理不当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相关拓展: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就业。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若考生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则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最多60个字节)。
4、注意: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