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社区医院名单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210号)要求,2019年我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在全省启动了社区医院建设试点,按照国家标准确定6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批试点单位。各地不断完善政策,加大对试点机构支持,试点取得显著效果。在各市初审基础上,我委组织专家对试点机构进行了省级评估,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52 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评估,达到了社区医院标准。
请通过评估的社区医院按照国家要求尽快做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加注和挂牌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命名社区医院的支持,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提高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服务能力。要继加强对命名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监督管理,坚持质量优先、安全为上的发展原则,确保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我委将建立社区医院服务能力动态监测机制,对于业务萎缩、不能达到社区医院基本标准的机构实行退出机制。
山东省首批社区医院名单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卫生院
济南市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济阳区孙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岛市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岛市黄岛区灵珠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卫生院
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
淄博市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沂源县东里中心卫生院)
枣庄市薛城区兴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营市东营区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营市利津县利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烟台龙口市新嘉街道卫生院
潍坊市奎文区大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卫生院
潍坊市诸城龙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宁市任城区金城街道(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宁市金乡县高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宁市梁山县水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安泰山区财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安岱岳区粥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安新泰市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安宁阳县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安宁阳县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安肥城市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安肥城市老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沂市郯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沂市九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卫生院
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德州市齐河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德州市宁津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聊城市阳谷县狮子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聊城市东阿县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聊城市茌平县振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聊城市茌平县温陈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滨州市邹平市好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滨州市邹平市高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菏泽市牡丹区牡丹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菏泽市牡丹区何楼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菏泽市牡丹区皇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