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来新登记管理,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期间实行入境来新人员信息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
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来新后,没有及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居)申报登记,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线索提报人员每人次奖励1000元。
二、线索举报方式
1、可拨打新泰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进行举报(电话:0538- 7057503)。
2、可到新泰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现场举报。地址:新泰市青云山庄6号楼二楼会议室(明珠路59号)。
三、领取情况说明
1、同一线索,涉及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首报人;两人以上联合举报的,按一例举报线索奖励。
2、线索确认属实后,到新泰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取现金奖励。
3、线索提报人的相关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新泰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视情况另行公布。
新泰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