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办理
申请条件
1.《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医【2019】31号)第七项证书补发(一)对象。2008年以后换发或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报刊公告
3.2寸照片
4.《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
窗口收取
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新二街道市民中心2楼92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包含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