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
申报材料 1. 个人自行申请的,需提供: 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2. 企业代为申请的,需提供: 企业与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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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海州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与海州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市内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