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汽车撞人怎么赔偿受害人
一、如何赔偿车祸?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或者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20年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运输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支出计算。交通费应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看病、转诊、购买费用、购买辅助器具、参加葬礼)
3.住处
异地就医、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残疾、死亡亲属参与交通事故处理、丧葬等事项的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药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不同意处理必要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残疾继续迟到,迟到的时间可以计算到预定残疾的前一天。
6.护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士有收入的,参照规定计算误工费;护士无收入或聘用护士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水平护士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7.住院期间的食物补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
8.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确定。
9.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残损害。包括:精神、生理和解剖异常,以及不同程度的生命、工作和社会活动的丧失。伤残鉴定是根据当事人康复后的身体状况,在治疗终止后进行的。
(2)伤残等级鉴定主要以交警指定的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你没有说康复后的情况,所以我不能给你任何建议。
10.残疾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伤残赔偿金自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辅助器具费用按照常用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伤情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合理的响应费用标准。
12.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的总额计算。13.受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如果受抚养人是未成年人,应计至18岁;如果受抚养人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则应计为二十年。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逃逸判决
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逃避法律追究”。交通事故逃生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既要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也要理解为伤者被送往医院或等待交管部门处理时的“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形”:
1、两人以上死亡或重伤五人以上,全部或主要责任事故;
2、死亡六人以上的,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60万元以上的。
当汽车撞人时,意味着发生交通事故后,此时的赔偿往往需要看对伤者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害。其他重损害条件相同的,赔偿应该更多。如果损害没那么严重,同等条件下自然赔偿也不会那么多。此外,在计算赔偿金额时,还应考虑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
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怎么处罚
轻便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那么,开助力车载人有哪些处罚?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与人一起驾驶轻便摩托车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记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驾驶轻便摩托车的技术要求
1.车把、车架和前叉必须牢固可靠。车把应转动灵活,不应有卡滞、松动或偏移。
2.前照灯、尾灯、转向灯、后牌照灯、刹车灯、后视镜、牌照安装支架和车速表必须全部配备。发声器的音量和音调要合适。
3.前轮和后轮必须配备制动器。在干燥、平坦的沥青或水泥路面上,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行驶,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并拖动车轮,制动距离不得超过4米。
4.排气污染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驾驶轻便摩托车管理条例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助力车,也不得将助力车改装为自行车。2.申请驾驶助力车,必须凭助力车证、购买证、第三方责任保险证、单位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检验合格后,发给轻便摩托车号牌和行驶证。车牌挂在每辆车的两侧,车身的前后。你必须随身携带驾驶执照。
3.有号牌和行驶证的轻便摩托车,每两年检验一次,不合格的轻便摩托车不准继续行驶。
4.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身高1.45米以上,视力(或矫正视力)0.7以上,无红绿盲,听力正常,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身体缺陷。经医院体检,公安机关交通规则和驾驶技能考核合格后,发给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5、助力车驾驶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
以上是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罚标准。在这里,有以上情况的朋友一定要注意避免以上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