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撞伤怎么办
1.如果有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受害者需要先送往医院治疗。
1.《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不能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偿还。”因此,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由债务人根据上述《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性破产。如果是永久资不抵债,只能由债务人个人现有财产清偿。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构发生故障而驾驶机动车的;
(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其他特别糟糕的情况
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形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6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1.医疗费用。按医院治疗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并按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必要的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这里的“固定收入”包括有固定收入的非农业人口和有固定收入的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非农业人口,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取得收入的人员。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和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按发生交通事故上一年度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征收起点的,应当以征收起点为限。农业固定收入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从业人员,其收入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所在国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或相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够维持其正常生活的人员,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务人员等。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者,不应计算损失的时间费。
3.住院伙食补助。对住院的伤残人员,应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予食品补贴补偿。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
4.护理费用。同时,如果伤者需要护理,他应该有医院证明,护理费用应该得到补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的“非收入”是指我的生活来源主要或完全依赖于他人的供给,或者我还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
5.残疾人生活补贴。根据伤残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税费计算。自自行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20年的补偿。但50岁以上的,每增加1年,年龄降低1岁,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人用具费用。如果受害人因残疾需要准备具有补偿功能的器械,如制作拐杖、安装假肢、购买滑板车等。,则应根据具有医院证明的流行仪器的费用进行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如果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他人受伤,应先拨打急救电话,确保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在有人受伤但交通肇事人逃逸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无疑会加重对交通事故的处罚。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意外,只要有相关材料的证明,也可被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二、两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