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中的新罪名。但在交通事故中,无论是危险驾驶罪还是交通肇事罪,违法者都可以积极承担事故责任,向受害方真诚道歉,主动赔偿受害方,并从受害方的谅解书中获得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行驶,情节恶劣,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拘留、罚款。有前款相同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然而,根据《刑法》第42条,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危险驾驶罪的缓刑条件
根据《刑法》第72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孕妇和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的;
(二)表示悔过;
(3)不存在累犯的危险;
(4)试用期对您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场所、接触特定人员。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必须执行。
危险驾驶罪会被吊销驾照吗
一、危险驾驶罪吊销驾照吗:
也不一定会被吊销驾照。所以即使构成危险驾驶罪,也不一定会被吊销驾照。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具有肇事后逃逸行为,以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施的取消其驾驶资格的处罚手段,是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的一种比较严厉的处罚。
二、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一条,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