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申请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
办理流程:
1.确定换房对象。换房家庭自行登录石家庄住建局网站换房平台发布换房信息或通过其他途径自行寻找换房对象,双方达成换房意向后,相互确认。
2.开具《诚信证明》。换房家庭相互确认后,各自到租住小区的管理单位开具《诚信证明》,领取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换房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申请。11月3日17:00之前,换房家庭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诚信证明》,到申请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公共租赁住房换房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在换房过程中不存在经济补偿。各级住房部门一经发现有经济补偿行为的,取消双方保障资格。
4.办理换房入住手续。换房家庭在规定时间持《公共租赁住房换房通知书》到公租房小区办理入住手续。
5.费用交纳。换房家庭的租金缴纳及有关费用的收取时间及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