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对未纳入年度补贴目录范围,符合 12 大重点产业发展和劳务品牌建设有需求的《培训合格证书》项目,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结合培训工种实际确定课时,补贴标准最高 400元/人,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实施。
凡组织长江流域退捕渔民按规定参加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30%;凡组织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对象)按规定参加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 20%;凡组织口岸和抵边企业开展涉及服务口岸和抵边地区、资源经济发展相关职业(工种) 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 20%。凡涉及安全生产类未在本《目录》内明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培训的,按 800 元/人标准补贴。2023年起,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等统筹资金开展的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从 1200 元/人提高至 1500 元/人。
探索利用田间地头、种养植(殖) 场所、加工生产场地,开展农业农村实用技术和实操技能专项培训,培训课时由各州市结合项目实际确定,考核通过后,颁发相应合格证书,按 400 元/人标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