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
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摇号: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向其发放《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入围摇号通知》,但要在规定时间内将通知回执交回,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
4、购房:
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3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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