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知识问答合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地方特产2023-11-17 12:50:42佚名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知识问答合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什么是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北京市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建立的解决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看病就医问题的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城乡老年人)。

  (二)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劳动年龄内居民)。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以及非在校的16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埠或外国籍人员):

  1.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

  2.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

  3. 在本市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等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

  4.在本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外国籍人员;

  5.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参保的人员。

  如何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即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注意:由于参保人员类型较多,需要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同。办理参保的材料,请按照学校及街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求提供。

  什么时间可以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在规定的集中参保期预缴次年的医保费

  一般为每年9-11月,具体以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公告为主。

  (二)在规定的零散参保期缴纳当年医保费

  当年刚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包括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如零散参保期与集中参保期重合,可同时缴纳当年及次年医保费。

  (三)未在规定的参保期参保(中途参保)缴纳当年医保费 错过规定参保期的人员可随时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以钱到账月数减1为第一个月)。

  如在集中参保期,可同时缴纳当年及次年医保费。

  参保缴费后,什么时间开始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按照参保缴费时间,参保人员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时间为:

  (1)零散参保人员: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取得参保资格90日内参保缴费,自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其中,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自取得参保资格90日内参保缴纳出生年及当年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集中参保期续保人员:参保人于每年集中(规定)参保期缴纳次年医保费,自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中途参保人员:未在规定参保期(符合当年参保条件90日或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参保缴费后,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到什么医保待遇呢?

  参保缴费后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连续参保缴费可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未连续参保缴费不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且参保缴费的,视为连续参保缴费。

  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情形有:

  1.取得本市户籍当年;

  2.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登记为随往子女当年;

  3.在本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当年;

  4.其他符合参保条件当年的情形。

  小提问:

  1.参保人什么时间开始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看什么?

  答:看参保时间。

  2.参保人能不能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看什么?

  答:看是否连续缴费或是否当年刚符合参保条件。

  参保缴费后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封顶线4500元,住院封顶线为25万元。

  注意事项:

  1. 上表住院起付线特指本年度首次住院,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本年度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

  2. 学生儿童的住院起付线均减半。

  3. 区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8%。

  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首诊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首诊制度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劳动年龄内居民和老年人在自然年度内首次看病时须到一级及以下社区定点医院就诊。按病情诊治需要经首诊医院转诊才能去选定的其他定点医院及全市范围内的医保定点A类、中医及专科医院就诊。城乡居民医保首诊转诊的有效时间为180天。180天之内如果需要再次前往以上医院就诊,不需要重复进行首诊转诊。急诊及学生儿童无需经首诊转诊可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能够进行首诊的医院有哪些?

  2020年1月1日起,我市优化了首诊制度。将首诊医院范围在原来的一级及以下社区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增加了各区区属(区、镇政府主办的)定点医院。扩大了首诊范围,方便患者就诊。

  小知识:您可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在“政务服务”栏目下的“便民查询”模块中查询“可首诊的区属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本文标签: 参保  医保  城乡居民  北京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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