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6月14日
内容:
2023年高中考即将来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从2023年5月23日至6月14日,开展“严查噪声污染,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考生学习考试生活的声环境问题,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除抢险、抢修作业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高中考期间(6月7~10日,6月12~14日),禁止在考场周围一百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
二、歌舞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要缩短高中考期间夜间营业时间,暂停考试期间经营活动。
三、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不得噪声扰民。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禁止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噪声超标排放。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四、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机动车运行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禁止在禁鸣路段和区域鸣放喇叭。
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配合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为考生营造安静的环境,助力广大考生全力应考。
举报电话:023-88305050(夜间建筑施工噪声)
023-67725854(娱乐演艺场所噪声)
110(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