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至65周岁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养老补缴
1、如果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2、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注: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二、缴费档次
1、居保缴费分十个档次,缴费标准分别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
2、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
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三、居民养老缴费补贴
1、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2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2、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3、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高缴费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