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女兵征兵报名指南
一、征兵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月1日 至 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7月1日 至 2024年8月10日18时
二、征兵条件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 23 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三、报名入口:https://www.gfbzb.gov.cn/nvbing/
四、补偿代偿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五、征兵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系统初审初检后,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3、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正值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6、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大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