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银川市属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就业青年大学生,或与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非正式在编人员,或在银川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自主创业人员,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年龄在35周岁以内,且自申报之日起计算2年内首次来宁在银川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符合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和银川市“两都五基地”建设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限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学生)或年龄在30周岁以内且自申报之日起计算2年内首次来宁在银川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二、政策支持
1、两类人群政策不同
硕士研究生及掌握关键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享受青年人才共有产权房、青年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生活(租房)补贴四选一的住房保障政策。全日制本科生享受青年人才公寓、生活(租房)补贴二选一的住房保障政策。
2、青年人才公寓
可申请入住70m2以下青年人才公寓,其中,硕士研究生免费入住3年,全日制本科生免费入住2年。入住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电梯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网络费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3、购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及掌握关键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8万元,服务期限满5年后一次性发放,未满服务期限的自愿转为生活(租房)补贴。
4、生活(租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全日制本科生补贴标准为800元/月,最长补贴2年。
三、申报材料和流程
1、申报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②在银就业的青年大学生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就业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
③在银自主创业的大学生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查原件留复印件)和企业纳税证明,其中掌握关键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④申请购房补贴的需在引进两年内购买房屋,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已婚且房产在配偶名下的需提供结婚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的还需提供在银川无房证明(可在“银川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掌上大厅”自行查阅下载)。
2、申报流程
①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综合保税区及市辖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申请人员
申请人向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辖区组织部门提交上述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辖区组织部门审核后填写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人员汇总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市委人才工作局,由市委人工作局研究解决。
②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申请人员
按照隶属关系,申请人向单位所属县(市)区、园区提交上述材料,由各县(市)区、园区研究解决。各县(市)区、园区10月底前填写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人员汇总表,向市委人才工作局报备安置解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