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原市医疗保障经办其它服务办事指南的通知
并医险中心字〔2020〕115号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中心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国家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下发医保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的通知》(晋医保办函〔2020〕25 号)相关要求,在《太原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0 版)》(并医保发〔2020〕53号)(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太原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2020 版)》(并医保发〔2020〕69号)(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和全省统一受理表格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统一经办事项名称、统一经办方式、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申办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的“六统一”和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最”要求,根据全市医保经办业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太原市医疗保障经办其它服务办事指南(2020版)》。请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中心各科室全面落实事项清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其它服务办事指南。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