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5月20日-7月20日,面向全市开启2023年“蜀里安逸·车游四方”成都汽车消费奖励活动,资金规模1亿元。
奖励对象及活动参与企业有哪些?
汽车消费奖励对象:活动期间在成都市参加本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家用乘用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参与本活动的企业:注册在成都市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自愿报名参加活动,接受活动规则,履行企业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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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是什么?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开具购车发票并完成新车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申报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
常见问答:
1、本次活动对申请人及车辆有何要求?
答:活动申请人、销售发票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车辆仅限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所售的新能源家用乘用新车(以新车上牌为新能源汽车绿牌为准)。
2、在2023年7月20日已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但未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能否参与活动?
答:不可以。购车时间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取得时间均须在2023年5月20日至7月20日之间。
3、同一消费者购买多辆车能否申领多次奖励金?
答:不可以。整个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仅能享受一次消费奖励。
4、是否限制上牌地区?
答:不限制,机动车可在非成都地区上牌,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为成都市税务局及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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