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2023年秋季民办初中招生方案(湖里区民办学校)

地方特产2023-05-23 17:56:07佚名

湖里区2023年秋季民办初中招生方案(湖里区民办学校)

  湖里区2023年秋季民办初中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3〕29号)文件要求,2023年湖里区民办初中学校严格落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统一实行免试报名入学,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湖里区教育局成立民办初中升学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区属民办初中升学工作。各民办初中相应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招生办法审核与公示

   5月23日前,各民办初中应将本校的初中招生办法报送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校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需包含学校的办学地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区教育局同步将招生办法报送市教育局。

  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本校小学部直升录取工作

  5月19日前,各民办初中应完成本校小学部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录取工作并公示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同步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二)剩余学位派位录取工作报名时间

  6月2日-7日

  招生范围

  (1)湖里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2)在湖里区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3)在本市除湖里区外的其他区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报名方法

  从微信登录“厦门i教育”公众号选择“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厦门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报名。登录后可了解民办校招生规则、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后完成报名。

  录取规则

  (1)资格审核:6月12日前,区教育局将对所有报名湖里区民办初中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已确定直升的、已被我市其他公办学校提前录取的或已锁定可参与民办推荐派位公办中学的学生将取消在湖里区民办初中的派位资格。

  (2)公布名单:6月13日,区教育局将会在“湖里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可参与民办初中派位名单。

  (3)派位规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分三批次根据志愿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第一批次湖里区户籍学生、湖里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湖里区民办小学毕业且社保满两年学生;

  第二批次湖里区民办小学毕业且社保未满两年学生;

  第三批次本市其他区(除湖里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派位系统按照批次和志愿派位,第一批次学生派完,若学校还有剩余学位再派第二批次的学生,依次类推,直至所有学位派完则派位结束。

  (4)组织派位:6月14日,区教育局按照派位规则和志愿顺序组织湖里区民办初中入学派位,并将派位结果反馈市教育局。

  (5)确定录取:6月19日,家长可登陆“厦门i教育”,进入“厦门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并进行确认。志愿填报涉及不同区民办初中的学生可能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家长需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报到注册:6月30日前,各民办初中公示本校录取名单并通知家长到校报到注册时间和所需携带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补充录取:7月5日前,因在规定的时间未报到注册或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等原因产生的空余学位可由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进行补录取,补录取对象原则上面向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面向全市跨区招生。在7月5日前将补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备案。

  注意事项

  (一)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由学校进行随机抽签摇号,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择优。

  (二)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民办学校不得跨市辖区招生。

  (三)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都应满足一定年限。

  2023年这三项条件要满五年,自2024年起这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招生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秋季民办初中招生,由湖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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