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1、街道办事处(乡镇)受理(本环节5个工作日)
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申请,即闽政通APP、公租房APP、公租房信息系统政务端等3个申请渠道进行申请或线下前往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受理填报申请。
渠道一: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①访问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
②在网站首页搜索“公租房申请一件事”,选择“[福建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
③用户登录(可选择“闽政通APP扫码登录”的方式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在“个人登录”中输入账号、密码的方式完成登录。);
④进入页面点击“我要申报”;
⑤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渠道二:通过“公租房APP”申请
①申请人扫描二维码下载公租房APP;
②申请人注册并实名认证;
③定位“泉州市”,点击“资格申请”;
④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推荐查询:闽政通APP申请流程
2、多部门联审(本环节37个工作日)
街道办事处(乡镇)受理后,发起多部门联审,同时街道办事处(乡镇)对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完提出初审意见(含5天的公示期);县(市、区)住建部门核查相关住房状况信息;县(市、区)民政部门核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县(市、区)民政部门汇总反馈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3、住建部门汇总(本环节18个工作日)
县(市、区)住建部门收到街道公示、初审结果和多部门联审结果后,发起系统自动比对,进行复核,提交联审意见(该环节8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对申请家庭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保障或轮候,存在虚假材料骗租、骗购保障房行为的,取消该家庭本次的申请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复核认定后,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间: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