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需要符合的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及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发生如下情形的,各级账务管理环节进行人员待遇暂停处理:
(1)待遇人员认证期内未完成认证的;
(2)外协数据显示死亡、服刑、失踪的;
(3)存在重复待遇的;
(4)待遇发放失败的;
(5)被举报死亡、服刑或重复待遇且核实的;
(6)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重新就业的;
(7)供养待遇人员由于成年、再婚等原因丧失供养资格的。
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可以前往的办理地点: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2楼大厅1-9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