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停止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公告

地方特产2022-11-17 21:36:17佚名

长武县停止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公告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指导意见》,对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群众,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办理。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因证件丢失、损坏等需要补办的,可在原发证机关进行补办。

  一、办理对象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

  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如下: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

  (三)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二、办理时限

  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业务将于2022年12月31停止,2022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办理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干部暂由县卫健局办理)。为了简化群众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可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等资料下发各基层,便于办理人员领取,并督促办理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所属辖区办理。

  四、几点要求

  1、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时限和程序,对符合条件但未办理的夫妻引导其及时申办。确保2022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夫妻都能领证。

  2、便民利民。对办证资料齐全,事实清楚的,即时办理;对情况不清需要核实的,及时核查,难以核查的,实行承诺制。确保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3、强化督查。对在办证过程中无故拖延或推诿,不按规定办理,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经办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长武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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