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保目录内与疾病治疗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检查项目。一个保险年度内(以自然年度计算),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支付90%、治疗并发症的药品和相关检查支付80%,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支付80%,其他病种支付75%。
参保人有多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月限额怎么算?
答:参保人有两种及以上符合标准的疾病,限额标准按最高病种限额加上其他病种一半的限额计算,超过限额标准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如某参保人有高血压和糖尿病这两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高血压月限额为230元,糖尿病月限额为270元,按上述规定,那么该参保人月限额为270元+230元*0.5=385元。
门慢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更换吗?
答:重型精神病、肺结核等卫健部门归口管理的病种到卫健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其余病种可以到全市任意门慢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任何手续。
宜昌市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地发生变化,之前申办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还能享受吗?
答:宜昌市范围内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互认。参保人参保地发生变化,填写《宜昌市门诊慢性病转移申请表》,经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交至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