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办理服务指南

地方特产2023-07-06 11:30:23佚名

咸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办理服务指南

受理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界定为农村居民且户口在本街道;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5周岁—59周岁之间只生育一个女孩且持有独生子女证;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生育。

申办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女方1寸照片1张,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及社区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件;

2、居委会查对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明后提出拟上报的奖励扶助名单,在社区公开栏公示7天后,如无异议,上报街道;

3、街道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逐人见面进行审核后,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开张榜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对象名单正式文件上报区卫健局。

是否收费(收费标准)

本文标签: 街道  初审  独生子女  申请人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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