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等法院关于离婚的法律文书;
4.父、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注:符合《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成年子女(在校学生除外)户口在我市,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子女入户。申办时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入户申请书;
2.父、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子女《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