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答: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含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在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分段累进制报销计算时,累进费用为本年度参保职工已结算的历次住院和门诊慢病医疗费中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累计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