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147号)和《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文件,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汕尾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下限更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缴费基数上限:
根据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300%=26421;
缴费基数下限:
根据2022年第四类片区(汕尾)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983×60%=4190。
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