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规定
补发是为遗失出生证的新生儿补办出生证。
1、提交相关材料
1)补发申请表。
2)丢失的提交登报声明作废的报刊原件。
3)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
4)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存根、住院病历、分娩记录、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
2、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3、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须与原证信息完全一致,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4、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盖出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