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在2023年8月31日停止申报。
通知原文:
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和《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奖补实施细则》规定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执行至2023年8月31日,为做好毕业生留镇学费补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人才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登录镇江智慧人社 ——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报补贴,逾期未申报的视同自动放弃。
镇江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镇江籍”补充说明
为进一步明确申报条件,落实留镇学费补助政策,集聚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镇发展,参照青年人才“归雁”计划关于“镇江籍”的认定标准,经研究,现对《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实施细则》中“镇江籍”进行明确界定:镇江籍指本人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前4位为“3211”)或初、高中毕业学校在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