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靠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4、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2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7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7008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按照实际情况分三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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