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1、鞍山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处身份证科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工农街18号(鞍山市第二中学北门对面);
2、鞍山市铁东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铁东区山南办事处南侧;
3、鞍山市铁西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铁西区区委附近;
4、鞍山市立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立山公安分局东侧;
5、鞍山市千山区办理身份证地址:千山公安分局旧堡派出所;
6、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居民办理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公安机关办理。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30
三、所需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申领人《门牌使用证》;
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仅限首次换领“二代证”)或“二代证”(仅限“二代证”有效期满或登记项目变更换领证件);
4、申领人本人因长期在国外或外省市工作、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
具体手续:
(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光碟;
(4)申领人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仅限首次换领证件)或申领人“二代证”(仅限“二代证”有效期满或登记项目变更换领证件),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