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市外迁入-人才引进原件:1份 空白表格 政府核发
《入户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相关人才认证材料 原件:1份 材料需申请人自备
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理
线下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