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起南京调整二次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额度

地方特产2023-12-04 06:47:31未知

2023年12月1日起南京调整二次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额度

  11月30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将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即职工家庭名下在南京市有一套住房且人均拥有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可以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能获得的最高额度。

  《通知》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文标签: 万元  通知  额度  公积金贷款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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