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职工医保断缴后还可以继续参加居民医保。
若在本市或外地已参加了职工医保的,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若办理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的,请务必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可年度内中途参保),确保医保待遇有效衔接。
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标准
2024年度韶关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40元。
参保范围
参保人员包括我市户籍人员、我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就读的学生。无本市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02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人群由政府全额资助,个人不需缴费。
为了不影响市民群众的医保待遇,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发生变化时,包括代扣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办理停保、关系转移等,请务必及时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