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失业时间有一定限制:2020年1月1日后下岗失业;
具体的条件:
2020年1月1日后下岗失业的、在我市登记失业持续三个月及以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有用人单位缴纳3个月及以上失业保险费记录、申请补助时仍未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
(一)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员;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三)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