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求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宝鸡居民
2、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6、赴台团体旅游还需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6.255.192/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四、办理地址
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一楼东大厅
咨询电话:0917-3268315
投诉电话:0917-3268316
节假日值班电话:189927972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五、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2、已持有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工作;
3、急事急办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4、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5、证件邮递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日内。
六、办理费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费每证:30元;
2、多次签注每次:100元;
3、一次签注每次:20元;
4、加注每次:20元;
5、繁体字加注每次: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