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补贴补贴条件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六类创业者为法定代表人)。
2.入孵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同一创业者有多家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
➤➤相关阅读
应提交材料
1.与六类创业者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书面服务协议及提供相关孵化服务的证明材料
2.六类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参照“一次性创业资助”、港澳台青年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创业孵化基地产权证明
4.六类创业者孵化期满前三个月的租金发票(免租金的由申请对象出具盖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