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婚生子女出生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条件:婴儿出生后(不满6周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新生儿父(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应提交的材料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4.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办理程序: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证件样例:
特殊情形:
对于6周岁及以上大龄儿童申报出生登记落户的,还需由民警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制作3份以上知情人询问笔录,并进行人像、DNA打拐比对排除后,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咨询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