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无逾期、账户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累计还贷提取额未超限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时,主贷人账户需留存一个月还款额,共贷人同时提供销户提取相关资料,可办理销户提取用于还款。
注:①该业务也可用贷款还贷银行卡余额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②可在中心业务大厅、各委托银行网点或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网上业务、宁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我的宁夏、微信服务平台办理。
提取范围:本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本金和已还利息合计金额。
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夫妻双方或贷款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户口本;
(3)用还贷银行卡还款的,需提供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