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新生儿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身份证【电子证照库共享】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电子证照库共享】
4、新生儿入户方(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页【电子证照库共享】
5、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电子证照库共享】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在全市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出生的婚生新生儿;
2.新生儿父母应同为境内人士且非集体户,符合市内落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政策;
3.申请人仅限新生儿母亲,申请人非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限新生儿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
线上办理入口:淮安市政务服务网 (huaian.gov.cn)
线下办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