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
1.相关人员为本省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本省颁发相关证书。
补贴标准:每人每次5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所需材料(一式一份):
(1)《汕尾市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表》(表28);
(2)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身份类证明(电子证照核验);
(3)符合条件人员的有关困难情形(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
(4)脱贫人口信息(部门协查);
(5)家庭成员就业信息(以零就业家庭成员身份享受时核验)。
申请程序:该补贴不可单独申领,补贴对象可在自行(或委托)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一并提出本项补贴申请。(相关程序参考《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函〔2019〕595号)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