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答(鄂民政规 [2019]1号)第四条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
通知答(鄂民政规 [2019]1号)第四条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
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联系电话如何查询?
1.登陆“鄂汇办”APP
2.搜索“低保”
3.选择“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选项
4.选择“查看更多信息”
5.找到办事大厅一栏即可获得对应街道办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