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⑴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⑵全日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⑶就业创业凭证和社会保障个人权益记录单;
⑷填写个人申请承诺书;
⑸用人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⑹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未办理产权证房屋的,需提报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⑺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
⑻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相关条件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视为有房:
⑴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
⑵拥有的宅基地房屋;
⑶已办理商品房网签登记的房屋;
⑷与他人共有产权的房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⑴房屋登记或网签信息记载有商业用房的;
⑵在其他区域同时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⑶按照规定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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