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间为9月4日8:00至10月8日17:00,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2024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无年审记录的需提供当年低保金发放记录,如申请人未在《低保证》内的,还需提供户口簿。
2、残疾毕业生;
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
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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