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凡经营场所在高新区辖区内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人员及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办理材料
《高新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证明》
体检人身份证原件
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申领《高新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证明》。办理地点:高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携带体检人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高新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证明》副联到千山镇卫生院(七岭子村委会对面)体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见附表1)由千山镇卫生院保留存档。
(3)体检完成后,千山镇卫生院将每日体检情况明细(具体表样见附表2)盖章后上报至医疗卫生办,体检结果合格后第二周凭身份证原件到高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健康证。
时间安排
(1)办理《高新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证明》及领取健康证时间:每周二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节假日除外)。
(2)体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咨询电话
1.高新区医疗卫生办:联系人:赵芷萱;联系电话:0412-5211015。
2.千山镇卫生院:联系人:刘壮;联系电话:0412-542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