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改委9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调整廊坊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拟定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在实地调查、召开会议、汇总数据、核实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为保障民生,让利于民,制定了调整廊坊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拟定方案:
一、拟定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一)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散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12元/月·平方米,作为分散配建(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缴纳租金测算依据。
(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中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幸福佳苑小区为10元/月·平方米、颐和佳苑小区为10元/月·平方米、金泰小区为10元/月·平方米、惠民小区为9元/月·平方米、儒苑小区为9元/月·平方米、金悦小区为10元/月·平方米,作为集中项目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测算依据。
二、明确租赁补贴标准依据市场调查数据测算出的市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明确租赁补贴标准为18元/月·平方米,作为租赁补贴核发测算依据。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调整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拟定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限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
联 系 人:王志楠、谢占全联系电话:2316092、2250869(同传真)
电子邮箱:lffwjgk@163.com、bzk2236810@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66号(市发改委)廊坊市广阳区新源道188号(市住建局)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15日